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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寧搶錢

萬寧搶錢

我係萬寧做PT唔夠3個月,沒7日通知離辭職,但我請左事假。依家佢地寄信來要我賠1600幾。但合約寫明一個星期最少返18個鐘。有咩理由要我俾甘多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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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請左事假?
通知期內請事假?
佢批左你請事假?

ps:代通知金係以平均日薪作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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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我直言, 請事假都要雙方同意個喎...
如果公司無批, 咁同你自己無返工係無分別,
also 你地合約係7日通知期?
如果無指明佢分分鐘追足你一個月代通知金都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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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無七日通知..應該可以即走架-.-
但要親身去辭職同交form還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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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係樓主的問題多過係萬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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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假唔等於通知期, 梗係要賠啦.

$1600 / 7 days = ~$228.6 per day
(唔知你一日返幾多個鐘啦)

其實你可以要求佢計清楚條數俾你架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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