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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係競賽小組的錯

又係競賽小組的錯

首先唔評論邊個先犯錯﹐總知有違規動作與否﹐由小組去‘决定’﹐但係還拖呢下就真係唔合理﹐要教人或者教訓人都唔應該因為人地錯左﹐所以你又去錯埋﹐以五十步笑百步。

冼仔有前科﹐罰16日是輕是重﹐馬會自有指引﹔魯柏軒騎馬叻與唔叻都唔係問題﹐比人撞或者批又點﹖而家打贏個位叻D﹖獎金高D﹖呢種心態同爛仔有咩分別﹖咁樣叫做專業騎師﹖即係話有兩個私機爭一個泊車位﹐兩位都唔肯讓﹐就寧願玉石俱焚喇﹐爭左啖氣先算呀﹖

當時冼仔可以點做又或者唔可以點做已無討論價值﹐現時只可以對兩位騎師當時所選的行動作評論﹕
兩位都非常危險﹐
一位有底“成年人” - 判重D﹐合理
是否過重 - 以甚麼尺度去衡量﹖
殺一警百﹖ 未知亦未必

一位未成年的“少年” - 判罰﹐合理
是否過重或過輕 -  以甚麼尺度去衡量﹖
判罰對其有沒有教道作用﹖對其生計有沒有影響﹖

香港好多牌仔都係騎師室度比D鬼佬當係狗﹐研訊室入面都只係叫做“個BOY”或者“KID”。而家或者仲有好多外籍騎師在陣﹐但係回想當年未揭發做馬事件時﹐華籍騎師可以開場條件賽咁多人﹐而家馬會慢慢培養多D本地騎師﹐如果只係著重騎功而忽略了品德及修養﹐唔好話做馬案﹐分分鐘會有更多‘人做意外’﹐馬迷不只賠錢﹐有人或會因此賠上性命呢。

我只係話﹐我認為兩個人都有問題﹐係自衛與否﹐根據賽事條例﹐兩位都有錯﹐按情判決﹐馬會做得恰當。

但係呢種風氣﹐是騎師本質問題﹐還是馬會養成的呢﹖

騎師制度養人獨大。本地騎師仔由朝做到晚﹐等同騎馬人﹐反而外籍騎師每週操幾日﹐每日唔多個一小時﹐馬會視若無睹﹐加重本地騎師及騎馬人工作量 -----算唔算其中一個積怨原因﹖

競賽小組無能 - 起訴又係佢﹐判又係佢﹐淨係識得做交通警﹐專捉危險CUT線唔打燈個D﹐出閘後及直路上面唔夠積極個D又唔會有事 ﹐亦即係話﹐捉賊個位係佢﹐罰人個位又係佢﹐放生個位又係佢﹐點有100%公信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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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兩個人都有問題﹐係自衛與否﹐根據賽事條例﹐兩位都有錯﹐按情判決﹐馬會做得恰當。

但係呢種風氣﹐是騎師本質問題﹐還是馬會養成的呢﹖

騎師制度養人獨大。

本地騎師仔由朝做到晚﹐等同騎馬人﹐反而外籍騎師每週操幾日﹐每日唔多個一小時﹐馬會視若無睹﹐加重本地騎師及騎馬人工作量 -----算唔算其中一個積怨原因﹖

競賽小組無能 - 起訴又係佢﹐判又係佢﹐淨係識得做交通警﹐專捉危險CUT線唔打燈個D﹐出閘後及直路上面唔夠積極個D又唔會有事 ﹐亦即係話﹐捉賊個位係佢﹐罰人個位又係佢﹐放生個位又係佢﹐點有100%公信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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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法官有判決權﹐但亦同時有執法者的起訴/拘捕權﹐就算包青天在世﹐都未必可以每事做到公平公正呢﹐何況是香港賽馬會﹖何不找些熟適馬圈/賽馬的人﹐成立一支獨立團隊﹐舉證去起訴騎師呢﹖那麼﹐在競賽小組實際工作的每週20小時外﹐還有人真正監察賽事﹐維護公正﹐維護馬迷及公眾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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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在於佢本身係一門『獨市』生意
有自已王國及自已所訂法律就算政府亦吹佢唔漲
就算成立一支所謂獨立團隊
內裡只不過又係一班自已友組合而成
更易被人借用「獨立團隊」之名制造假監察假公正
要改變 除引入競爭外別無它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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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講到依家都無資料清清楚楚睇到整件事既始未,官方淨係SHOW D 大特寫點批諍法,究竟係魯柏軒先撩者賤定係冼毅力撩事鬥非呢,呢劑馬會真係要出黎交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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