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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通真係要去槍先有飯食

唔通真係要去槍先有飯食

窮無業漢劫銀行囚五年四個月
(星島)2月12日 星期四 15:28
因窮困至三餐不繼的四十七歲無業漢,在高等法院被控打劫北角大新銀行    八萬五千元。被告早前承認一項搶劫罪,今判囚五年四個月。

案發於去年八月十一日,被告頭戴上鴨舌帽,闖入英皇道大新銀行,向二號櫃台遞上一張寫有打劫「有槍有炸彈」的提款單,得手後逃至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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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連亞視也裁員,這恐怕將是一個不好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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睇怕....有排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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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唔多隔幾日就睇到呢新聞,搞到個人好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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