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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政府申請創業資助

向政府申請創業資助

何謂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

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主要支援由大學、產業支援組織、專業團體及商會所進行的中下游研究發展項目。


我的機構有沒有資格提出申請?

凡大學、產業支援組織、工商協會、專業團體、研究機關及本地公司,不論是在本地註冊成立或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規成立的公司或機構,均可提出申請。申請機構必須是根據《公司條例》(第32章)於本港註冊成立的公司,並與香港有重大聯繫,或是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其他條例註冊成立的法團。


哪類項目有較大機會獲得資助?

由二零零零年十一月開始,創新科技署不時邀請遞交特定主題項目之申請,這類主題對本港產業之發展有相當重要性。政府自二零零五年起為創新及科技基金轄下的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採用三層撥款模式。第一層撥款模式包括成立研究及發展中心,以進行屬下列重點範疇的研發工作:汽車零部件、物流及供應鏈管理應用技術、紡織及成衣、納米科技及先進材料、及資訊及通訊技術(包括通訊技術、電子消費品、集成電路設計及光電子)。第二層撥款模式包括資助不同核心主題的研發項目,包括粵港科技合作資助計劃下提交的項目。第三層撥款模式則包括資助較具前瞻性和富創意的應用研發項目。

所有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的申請項目均會根據一個既定的評審機制進行評審,該機制下設有評審委員會。如項目具有豐富的創新及科技成分、能夠大大促進產業創新和提升科技水平,以及能夠證明獲相關產業大力支持 (例如:得到項目成果的目標用戶贊助的申請),將會獲優先考慮。所有申請項目須獲得超過一家與申請機構並無擁有權或管理關係的私營機構提供資金贊助。除非獲得創新科技署署長的特別批准,否則有關贊助的總額不得少於項目成本總額的10%。除此之外,實物贊助可以補充資料形式列於項目建議書內,但不應記入項目帳目的贊助金額內。


適用於最新一輪的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第三層撥款申請的特別要求和重點如下:


由於第三層撥款模式的項目應著重研究新意念的可行性,每個項目所要求的撥款不應超過一百萬元,而項目的期限亦不應超過十八個月;


一般而言,如項目著重研究新意念的可行性、具前瞻性和創新,則即使該項目切合研發中心的重點範疇,亦可在第三層撥款模式下提交;


屬於其他政府資助計劃(如生及醫護服務研究基金、控制傳染病研究基金等)範疇的項目不應在第三層撥款模式下提交;


由於有關的項目以創新及科技為主,取得業界贊助並非申請的必要條件,但業界贊助仍是值得鼓勵的,而獲現金贊助的項目會獲得優先考慮;


在過去的第三層撥款模式中獲批的項目,其跟進研發工作的申請項目,可於這輪申請中提交。已完成的基礎研究項目(包括由申請機構本身或本地或境外研究機關進行的項目)的跟進項目,或應用到該等基礎研究項目成果的申請項目,亦可於這輪申請中提交;及


申請會交由評審委員會以篩選申請的方式作出評審,只有條件突出 (例如能帶來重大科技突破)的項目才會獲得資助。

我的機構可否擁有項目成果的知識產權?

所有由項目產生的知識產權均會由獲款機構單獨擁有。獲款機構須透過工作坊、研討會,簽訂特許協議或提供顧問服務等方式,向本地公司公開項目成果。整體原則是讓所有有興趣的本地公司均有同等機會並以同等條款獲取項目成果。贊助機構可優先使用項目成果。


計劃會以什麼方式提供資助?

資助一般會以無償資助金的形式撥出。所有基金的撥款會向核准項目分期發放。基金的撥款可用作支付專為推行項目所支付的職員薪金、採購機器設備及其他直接成本。若申請項目涉及經常開支,申請機構須證明只在特定期限內才須支付該等費用,或有關項目完成後會達到自負盈虧的目的。


我的機構怎樣提交申請?

你可透過創新科技署基金管理系統填寫及提交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的網上申請表格。 你的機構及有關人員須先後登記成為該系統的註冊機構及註冊用戶,方可連接到有關的申請表格。 註冊用戶負責透過該系統提交申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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