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聖經大見解

聖經大見解

曾經在自己的網誌、幾個論壇區內提及過,我是個經常出入基督教教會書樓的人。因為窮,所以差不多每次都只是打書釘;雖然,我曾經也忍不住,買了幾本關於神學的書,回家細閱一番。
看得多了,對神學也開始有一點點認識;愈認識得多,發覺原來有很多人,對耶教有很深的誤解。不能否認,教會在此要負上一些責任:信徒質素莨莠不齊,也太著重於傳教,對耶教教義大都不求甚解;於是,每遇到有人問及關於耶教較深奧的問題,不是結結巴巴答不上口,就是胡亂答腔,結果遭人訕笑。對耶教的誤解,甚至因誤解而產生厭惡,就由此開始了。
當然,全然怪責教會,也有點冤枉。憑個人經驗,認識聖經、認識耶教,一定要有神學知識輔助;不過,只要說到"神學"這兩個字,平常人聯想到的,也只是一套非常艱深的學問。所以信徒傳教的時候,因為不想對方先被這個"學"嚇倒而對耶教教義拒諸門外,故即使真的有認識,也不敢胡亂提及。
然而,正因為很多人對神學不認識,卻用一套平常人的邏輯思維去領會耶教的教義,於是發現處處碰壁,這裡不解,那裡不通。加上從歷史及報章上,認識到耶教教會、神職人員以前和現在所作的惡行,久而久之,對耶教就產生反感。加上一種有點像人類天生的排外心理,與及一種挑戰、反抗權威的傾向,諸如此類,慢慢就形成對耶教的偏見,進而演變為反耶教心態。而我則發現,更多人是加上對社會、對自己的遭遇有很多不滿,而藉著反耶教來發洩情緒。
當然,立場上,我是屬於批評、質疑耶教的人;不過我對耶教沒有偏見,也不需要靠反耶教發洩自己的情緒。所以我反其道而行,選擇先看聖經、讀神學——要知道,信耶穌、上教會的,不獨只有無知的年青人,也有很多是具專業、學富五車的人。若說因無知而信神,這還說得過去;為何那麼多飽讀詩書之士,也認為耶教傳達的一套是對的,並誠心相信這救世主?這不解之謎造就了動力,令我接觸神學這門學問。
真的,閱讀聖經的時候,一定要——是一定要,不是應該——在旁邊附加一兩本神學入門的書,最好還懂得一點點釋經學。不然就會看不明白某些章節,會發現有解不通的地方,及感到某些章節自相矛盾。
只是,一個平常人,日常生活已經夠忙,一定不會有時間、精力,在看這厚厚的聖經之餘,也另加一兩本不算薄的書藉;況且,神學可算是一門頗深的學問,要一個普通人這樣子啃書,也實在太累人了。所以教會的立場,是傾向希望人先走進教會,先認識教徒、神職人員,先從人與人之間的接觸開始,慢慢認識聖經、耶穌及上帝,從而去接觸神學。如果之後能懂得一點點釋經學,那就相得益彰。
說"看聖經要完整地去看——從整個舊約,甚至加上新約,從整本經文去看,不能單看某章某節",其實一點也不誇張。看聖經,不單要看上文下理,也要從上一章、下一章推敲,甚至參考其他書卷,才可以完全地明白到其中的意思。單從某章某節中抽取一兩句經文,就說"聖經教壞人",對聖經這本書來說就是斷章取義——"斷章取義"這四個字,在聖經這本書的立場來說,是這樣解的。所謂"金句",是教會將聖經中一些容易單從字面理解的句子抽出來,好讓人從查考金句的出處而認識聖經。既然是教會人士所做,自然會懂得避免犯上斷章取義的錯誤。
而神學書藉則提供了一些在聖經中比較艱澀難明的章節,或者一些具爭議的、甚至被稱為"不雅"的故事內容,當中蘊含的意思。作者會從教會傳統、教會歷史、聖經背後的歷史,及歷年耶教中一些重要的教父和神職人員的著作中,為聖經提供深入的註解。另外,神學書藉亦為聖經裡沒有明言的一些概念,如"三位一體"、"神是完美的,可是製造出來的世界卻不完美"之類,提供詳盡的解釋。如果想對聖經,以至對耶教有進一步的認識,神學是必然要碰的。
現時聖經的新譯本已做得很好,在絕大部份的章節開頭,也提供了參考章節的目錄。要做到避免斷章取義的讀經方法,相比以前來說已經方便得多。當然,始終不是每個人也有看書的興緻,要求別人這樣認識聖經,也實在太過份了。所以教會的立場,始終希望由人出發,而不是由書本出發。
那麼,為什麼聖經在出售的時候,沒有封上膠袋,加上字條,寫著"只適宜對教會、神學有認識的人閱讀"呢?這與"聖靈感召"四個字有關係。一個人如果得到聖靈感召,即是早已成為上帝的選民,那麼他在看聖經的時候,就會自然明白當中的道理,並不需要神學、釋經學書藉的幫助。因聖靈感召而做到的靈意解經,亦是釋經學裡面的一個很重要的釋經條件。如果封了膠袋、加上這種字條,就等如暗示世上沒有人會得到聖靈感召,每個人看聖經也必然要靠外力幫助理解——真的是這樣子的話,教會就跟一個傳銷商沒分別了。在教會立場來說,雖然受聖靈感召的人,在世上始終屬於少數,可是歷史告訴他們,真的有聖靈感召的人出現。為了教會的形象,不將聖經封膠袋、加字條是迫不得已的取捨。
有些人(這裡無意指本論壇區內任何人)本身並不喜歡看書,可是為了在人前裝蒜,於是拿著聖經來看,彷彿要告訴別人[看!我也會看書呀,而且會看這種厚厚的、深奧的書呢!]。雖然動機幼稚,可是如果能夠從這個途徑,慢慢認識聖經及耶教,也算是好事。然而,有些人愛看書,卻愛為自己看的書加書評;這種人有這麼多書不選,偏偏選看聖經,看的時候加上了自己的觀感,用了一般人的邏輯思維去推敲聖經,結果看到這裡暴力、那裡荒誕。這種讀經方法,我想即使以多神論的角度來看,也算是對一個宗教,甚至是神靈的一種不敬吧?
聖經背後有大量的神學知識作支柱;基本上,所有聖經中看不明白的地方,除了詢問基督徒之外,也可以自行上書樓找書來看個明白。所以看過聖經之後,自以為看到裡面的荒誕之處,就大做文章,並藉此攻擊耶教,多少也有點不切實際。
我們不一定要立刻就接受"聖經是唯一真理"、"聖經是神所默示的"之類的說話才讀聖經;可是,也請不要先對"官方解釋"四個字嗤之以鼻。當然,你也可以視之為教會替聖經辯護,只不過在自圓其說;如果你認為耶教的一切,不過是用無數的謊話掩蓋一個天大的謊話,藉以斂財的一個傳銷商的話,很抱歉,我浪費了你生命中寶貴的數分鐘,因為你看了這篇文章。

TOP

對 很多人都對聖經有誤解 希望大家用心去研究

TOP

每個宗教D讀物都有深奧難明GE地方
可笑是當自己睇唔明唔係去該宗教尋問,而係用自己錯誤觀點去解釋,還自以為正確
更可笑是當有信徒解答後,答案不是自己想要的,就冠以中毒太深為名,以證自己之正常

TOP

一個多月前,我寫過一篇題為[Today,I'm still mad.]的文章。裡面有一段是這樣的:
"某女生從來未談過戀愛,卻因為身邊的人,包括父母早已離婚、朋友間不是談戀愛三五年後分手,傷心欲絕,就是同事中不斷有人抱怨著自己的婚姻,於是,她斬釘截鐵地告訴我,[男人信唔過]。我不斷告訴著她,愛情是值得相信的、依靠的,她卻將我的一切說話嗤之以鼻,甚至報以羞辱、責備,說[你不過想溝我,同我上床之嘛]。同意她的說法的人,就可以跟她做朋友;不同意的,如我,就早已絕交了。在她心目中,我是瘋的,因為,我還相信愛情的真實。
當然,必要聲明一點,我絕無[溝]她的意思。我只是以朋友身份,跟她聊及談戀愛的事情而已。我提及這件事的原因是,如果你堅持某些想法、意見是真的,可是有人認為你這種想法是瘋狂的話,首要的並不是檢討自己有沒有錯,而是找一些跟你有一樣想法的人做朋友。將自己是不是瘋狂的取決權,歸於自己。雖然,也許這才是最真正的瘋狂。"
所謂[中毒太深]、所謂[正常],有時候,該怎樣下定義?我深思。
還是馬克思的一句最發人深醒:他說,宗教是精神鴉片,麻醉人心,讓人民不懂反抗社會強權、不公。


TOP

你呢個例子唔只可以用於此女生,就算男仔都會因為遇到衰女人而話女人信唔過
源於佢地身邊真係太多衰男或衰女
由此引申出 某d人身邊信徒唔多好,所以佢地覺得該教有問題
面對某種已經堅持信仰只係虛構或只著眼於難明地方ge人,信徒們解釋係多餘
但要人相信,唔該信徒請注意自己行為啦... 言行不一點叫人信?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