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醉駕加刑後犯案司機囚4年

醉駕加刑後犯案司機囚4年

醉駕加刑後犯案司機囚4年
(明報)3月2日 星期一 11:25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90302/4/axsc.html

在酒後駕駛新例實施後第二日,就醉駕撞死人的一名男子,在區域法院 被判入獄4年,停牌5年兼罰款2千元。

這宗醉駕新例實施後首宗有關判刑,被告是一名31歲男子,案發在去年七月五日,即醉酒駕駛提高刑罰後的第二日。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林偉權在判刑時表示,被告在東區走廊上駕車左穿右插,駕駛態度惡劣,罔顧其他駕駛人士安全。被告既酒精超標又超速,是極具侵略性的駕駛行為。他之前有多次干犯超速及違例行為,已是積習難返,事發後又飲水,及指稱死者突然衝出,都是不想負責任,所以判他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醉酒駕駛等6項罪名成立。

林官又說,雖然被告雖然是醉駕刑罰加重後首宗判刑,但被告不能認為自己不幸,因為政府已就修例廣泛諮詢。

案中的死者,馬來西亞 籍電單車司機的家人今日亦有到場聽審,死者妻子指判刑太輕,起不到阻嚇作用,認為既然加重了刑罰,就應該以最高監禁十年作為量刑起點。她又說,不會接受被告的道歉及提出的七萬元賠償,計劃循民事索償。

被告在去年七月五日晚上,在灣仔撞到一輛私家車後不顧而去,繼而在東區走廊高速行駛,撞到當時正駕駛電單車的死者,死者當場證實死亡。(即時新聞)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