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真係相見好, 同住難, 我寧願租屋住住先, 等到將來自己有本事, 先再置業。雖然係屋企人, 冇得計, 但始終爭人錢都唔係咁好, 好似我姑仔咁, 當初就係佢奶奶幫佢哋俾晒層樓d錢, 佢奶奶話好過俾利息銀行賺, 每個月定額還返俾佢咪得囉!結果, 每個月準時還錢俾奶奶, 但都有說話聽, 例如, 買件衫, 買個袋都要鬼鬼鼠鼠, 唔俾得佢奶奶知, 去旅行更加唔駛諗,因為會有說話聽, "咁多錢買嘢, 不如還多d錢俾我啦!" ...好不容易, 終於還剩50萬, 但, 之後佢奶奶唔掂, 炒燶股票, 要佢哋按咗層樓俾銀行, 即刻俾返晒尾數佢, 佢奶奶仲話: 當初如果唔係我, 你哋有鬼得住呀? 而家唔係問你哋借, 係叫你哋即刻還..." 所以, 真係要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