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罪犯自新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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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妙妙
時間:
2009-2-18 20:17
標題:
罪犯自新條例
如果刑罰係不用監禁
(
例如罰款
,
社會服務令之類
),
隨後
3
年之內沒有再犯罪便自動
spent,
咁樣係唔係
spent
咗之後可以自稱冇案底
?
見工時係唔係應該填冇案底 (例如見政府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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