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存在之必要,死亡之必然

在表述前,我們總有個前述謂,我們要說些什麼,總得首先有些”什麼要說”;如同在賦予意義前,我們必得先有個”聯想”/”再現”,”再現”跟發生現象學的”保持”有一種共根性,但又有可能根據形勢而造成”區別”,這就是”趨別”/”延異”在起作用。在表述的過程中,意義走在對象化之前的這個步伐總是消失的太快,明晰性如”一加一等於二”也定必進行過計算(”想象”)的程序。如何避免這種一口氣的指稱運作:對象/主體之死,總能暴露出意義所在。像”我”一字,在你不知道這”我”的作者是誰的時候(陳述主體與對象的不在場),”我”的意義才能充分發揮:言語的本源不是邏輯,而是詩詞(修辭)。

TOP

發新話題
最近訪問的版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