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攪錯,咁都唔得!

但你講呢條屋苑係唔係私家樓? 如果係個保安員就
冇錯, 但如果係政府屋苑(即公屋,居屋或公務員宿舍)
的話個保安員就錯一半(一半係因為有部份道路及街
度係有告示講明唔比狗出入及出現),至於點樣分別
嗰條街係屬私人定公眾,大家可留意街名,如果街名係
用該屋苑個名或同該屋苑名非常近似或寫明係私家路
的話,嗰條街就係屬該私人屋苑發展商所擁有及管理,
如果街名與該屋苑名全無關連就9成都係政府嘅! 咁
如果當時你企嗰條街又冇告示標明又唔屬私人或發
展商的話,咁就係個保安員錯!

而你可以check下嗰個屋苑嗰條街嘅地權係唔係該
屋苑發展商所擁有,如果係屬發展商擁有的話,而該
屋苑又係唔可以養狗,咁個保安員就冇做錯嘢,因為
大厦公契講明公契之所有條約係包括全個屋苑之內
外範圍及設施,所以保安員係有職責去留意有冇狗隻
出入及出現,如果比保安員發現有狗隻出入或出現,佢
哋係有權力要求或拘趕狗隻及狗主與狗離開屋苑之範
圍! 而現時HK法例上都有例明呢點,如果真係咁不幸比
發展商告係要被罰款HK $720,及支付所有堂費,所以
各下下次再出入該屋苑就要小心哪(就算放狗狗入袋都
唔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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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好簡單,因為近乎所有屋苑保安員都極怕比D該
屋苑住戶"投訴"架, 因為佢哋一比屋苑住戶投訴就好
大鑊, 但外來人仕投訴就影響唔到佢哋份工吖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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