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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月溪法師的《大乘絕對論》

修得阿羅漢果位,技術上,聽講話佢地可以不再來這個污煙瘴氣的世界,不過,修得此位的大哥們,有些選擇間中返下黎,渡下人;有些則選擇「咪搞我,咁辛苦先移到民,我幾大都唔番黎架喇」。

無論大家對這兩種取態有甚麼看法,請留意一件事,有權選擇的,都是已經證得此果位的大哥。即係話,有海外居留權,又有居港權的人,才有權選擇長居海外還是返香港。

如果是這樣的話,是不是應該等到我們全都證得阿羅果,才開始討論留低定係走人呢?

不如一於咁話啦,小乘好定大乘好既爭論,就等到大家都證得阿羅果,先開始傾啦,好冇?

移民權都冇,講咩移民好定居港好丫?

P.S.:其實如果到左果陣,你可能會發現留同走根本無分別,甚至不存在留同走,不存在大乘同小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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